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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眾所周知,照鏡子能正衣冠、去糟粕、理形象。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中,領導幹部同樣也可以運用“以人為鏡,以事為鏡”的方法抵禦“糖衣炮彈”誘惑,成為人民歡迎的公僕。
  黨風廉政建設需要哪幾面“鏡子”?筆者認為,從自我約束、未雨籌謀、以小見大三方面來看,可以簡單概括為“平面鏡”、“望遠鏡”和“顯微鏡”。“平面鏡”其實指的是領導幹部在工作中應當嚴於律己。有些領導幹部,習慣把手中的權力當作“上方寶劍”,把自己定位於“一人之下萬人之上”,總覺得自己可以呼風喚雨、為所欲為。但是,權力再大也是黨和人民賦予的,可惜,他們對此卻視而不見。因此,樹一面“平面鏡”,更利於他們嚴於律己,正視手中的權力。
  “望遠鏡”會讓領導幹部感知,只有廉政才能使自己受益。“當官不發財,請我都不來”,曾幾何時,這樣的腐敗思想充斥著部分領導幹部的頭腦,他們錯將黨和人民的信任當成斂財工具,視廉政建設為耳旁風。然而,歷史已多次證明,腐敗終將與嚴懲並行,腐敗者終將抱恨終生。“顯微鏡”則敲響了領導幹部對腐敗現象要錙銖必較的警鐘。權利的擴張與社會活動的增多永遠呈現正比,而在一場場活動中,看似無傷大雅的一條煙、一瓶酒、一頓飯,其實正是腐化墮落的襁褓狀態。只有辨清這一事實,才能守住道德底線,避免身陷腐敗的泥潭。  (原標題:廉政建設要“以人為鏡,以事為鏡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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